泰州市姜堰区行政审批局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
窗口工作人员4名。招聘条件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要求: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至1999年1月1日出生)。
4.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具有姜堰户籍,男女不限。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考试总成绩计算中优先加分:
(1)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加1分;(2)有从事政务服务(窗口工作)工作经验(一年以上)的,加2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在读学生、现役军人;(2)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3)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4)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违纪被有关部门立案尚未结案的;(5)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内的;(6)其他不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2日—8月14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泰州姜堰区行政审批局三楼304办公室(姜堰区上海路1号)。
3.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报名工作采取现场填表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提供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代报名人的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①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④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报名时不能提供,必须承诺在体检前提供);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
(3)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3倍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分跟进)。如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优先加分,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未参加面试的考生不计总成绩。
(三)体检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另行组织加试确定。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缺额数递补。报名时未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在职人员,须在领取体检通知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确定人员予以聘用,聘用人员为合同制性质,与泰州市姜堰区行政审批局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工作单位终止合同或协议。受聘人员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
三、待遇及其他
聘用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四、本公告由泰州市姜堰区行政审批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8108286(区行政审批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88869216(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招聘信息公布网址: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angyan.gov.cn)
泰州市姜堰区行政审批局
2019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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