壶关县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人才队伍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我县实际,针对部分事业单位人员不足的状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为教育、卫生机构及农、林、水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114名,其中:
1、教育系统19名(含专设研究生3名);
2、卫生系统36名(含专设研究生8名);
3、县直其他事业单位50名(含专设研究生11名);
4、县医疗集团专项招聘9名(2019年4月13日在山西中医药大学现场报名县医疗集团专项招聘的人员一并参加本次招聘考试)。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招聘简章》,专业要求由用人单位根据所需岗位的专业条件,参照《201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和《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设置。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4、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1年8月1日至1984年8月1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年龄放宽详见《招聘简章》;
5、“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的报考对象: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 ”、“ 三支一扶 ”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含晋西北计划)” 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退役全日制大学生士兵;
6、社会在职人员报名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本次公开招聘部分岗位面向本县户籍或生源地招聘,报名人员户籍迁入本县时间截止为2019年8月1日前。
8、按照《长治市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十大行动》的通知(长办发﹝2019﹞35号),教育系统部分教师岗位按男女1:1比例设岗,分别择优聘用;
9、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②现役军人;
③试用期未满的人员;
④在校专升本、在读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本科学历报考;
⑤弄虚作假,伪造、编造有关报考材料、证件、信息的人员;
⑥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⑦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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