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资格复审
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与资格初审时相同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与初审时证件不一致的取消其体检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
本环节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检
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自行支付。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八、考察考核
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核。综合考察考核入闱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等情况。
考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九、公示
根据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新闻媒体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且经查属实的,取消其拟聘资格,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审批
聘用人员确定后,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在聘用岗位上工作满5年后方可正常流动。
十一、监督检查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 县委组织部 0355—8778319
县纪委监委 0355—8778307
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 0355—8778686
本招聘公告,由壶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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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班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壶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
2019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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