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开考比例
(一)教师招聘岗位按男女1:1的比例设岗。按照中共长治市委办公室、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十大行动〉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教师招聘按男女1:1的比例设岗,分别择优录用,逐步解决教师性别结构失衡的问题”。
(二)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规定:“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三)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卫生系统除外)。教师岗位招聘原则上按男女1:1的比例设岗,开考比例不达1:3的,在本岗位内调剂;服务基层专设岗位报名人数不达规定比例的,招聘计划调整到相应岗位;其余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计划将调整到小学英语岗位,小学英语岗位不设男女比例。招聘计划调整情况将在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愿改报的可办理退费。改报时间为2019年8月20日18:00前,逾期不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办法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以及对所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掌握程度。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种,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公共科目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科目内容为《申论》或《专业基础理论》,各科计分采取百分制,总分200分,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分数×40%+(《申论》或《专业基础理论》)分数×60%。各岗位笔试内容详见《招聘简章》。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及发放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否则取消资格。
(二)面试、能力测试
1、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分析理解、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人际关系、组织协调等综合素质,当场公布成绩。能力测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现场评分并公布成绩,满分为100分。
报考教育系统岗位的考生,参加讲课测试;报考卫计系统的参加专业能力测试;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参加结构化面试。
2、考生必须同时持有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原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能力测试)对象,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
3、参加面试、能力测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小于3:1或等于1:1时,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及以上。
(三)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末位成绩相同者,以笔试分数高者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者,以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数高者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笔试成绩和专业科目成绩均相同者,增加一场笔试,以增加笔试分数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不达60分者取消体检资格。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七、体检
体检人员按各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依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山西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医院由区招聘领导组指定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通过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免体检费。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结果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八、考察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核。考察考核由用人主管部门组织各招聘单位分别实施,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表现、奖惩及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向区人社局提供书面报告,提出考察意见。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判处刑罚的;
3、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的;
5、已就业在规定服务期内且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6、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的;
7、考察时未能交验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的;
8、考察时未能交验档案资料的;
9、其它经招聘领导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考察结果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九、招聘各环节中如出现岗位空缺时,不递补。
十、选岗
考察考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考教育系统初中物理、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服务基层专设岗位除外),卫生系统临床岗位的考生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岗确定聘用单位,考试总成绩排名以进入体检环节的顺序为准。报考山西省2019年县级医疗集团人才专项招聘岗位的不选岗。
十一、聘用审批
1、根据考察考核和选岗结果,经招聘领导组研究报区政府批准,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七个工作日无异议者,填写《长治市屯留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与单位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由主管部门到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办理相关正式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报考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被党政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聘用为试用期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新聘用人员应在行文聘用之日起15日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故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由聘用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格者办理相关手续。
4、所有人员一经聘用,五年内不得流动到其它岗位,无论何种原因五年内解聘的,档案满五年后方可流转。
十二、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考生、工作人员违纪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招聘咨询电话:
0355—7522155 教科局
0355—7522158 卫体局
0355—7522093 人社局
十三、其他
1、本公告由区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
2、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编有《笔试科目考试提纲》(附件6),供考生参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本次招聘所有通知,均通过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unliu.gov.cn)发布,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
4、特别提醒:预计报名人数较多,希望应聘者在《公告》发布后按照“报名资格所需材料”提前准备相应资料,避免影响报名。
1、长治市屯留区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
3、长治市屯留区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4、考生诚信承诺书
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6、笔试科目考试提纲
7、代理报名委托书
8、代理报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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