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原始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合格线上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者为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2.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确认并备案。由此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
3.面试人选资格复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复核合格的将通知面试。报考者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面试人选资格复核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原始成绩上合格线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面试资格复核期限内完成。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报考者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
2.体检对象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在资格复核时未能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精神,取消体检中的乙肝检测项目。
4.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5.进入体检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应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二)考察
体检结果公布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面试、体检均合格报考者的考察,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者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察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
考察内容主要是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在校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计生及综治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能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可从招聘该岗位上线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三)公示和聘用
1.拟聘人选在明溪县人事考试网(http://mxrsks.lywsrc.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拟聘人选公示无异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一年。
3.新聘人员须在明溪县服务满五年(含试用期),未满五年参加异地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考试及申请调离我县和解聘的,必须符合《关于规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异地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考试及调动的通知》(明人〔2012〕148号)、《关于规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用和调动制度的补充通知》(明人〔2014〕83号)和《关于重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有关规定的通知》(明人〔2016〕18号)的有关规定。
六、其他事项
(一)岗位信息表“备注”栏中注明“专门岗位”是指专门面向2019年9月30日前在我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服务社区”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进行招聘,上述对象报考专门岗位不享受加分政策。在我省服务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报考非专门岗位的笔试卷面成绩加5分。
(二)岗位信息表“其它条件”栏中注明“面向本县户籍人员(或生源)”是指 2019年8月9日前的常住户口在我县的人员或明溪生源2017年、2018年、2019年应届毕业生。
(三)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四)紧缺急需专业具体内容详见明溪县人事考试网(http://mxrsks.lywsrc.com/)公布的《关于印发<明溪县2019年人才引进和招聘紧缺急需专业目录>的通知》(明人社〔2018〕237号)。
七、纪律和监督
(一)报考者与聘用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岗位的工作,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
(二)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恶意报考、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骗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体检、考察中舞弊、欺骗组织的,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聘用后不报到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计入失信档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及时受理和查处有关投诉或者举报。
明溪县人事考试网(http://mxrsks.lywsrc.com/)是明溪县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及时查询,或通过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598-8759901。
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9年明溪县非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2019年明溪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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