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市直事业单位2019年专项公开招聘随军家属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市委常委议军会议纪要》(第四届〔2018〕23号)精神,做好随军未就业家属安置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为随州职业技术学院、随州市中医医院、随州高新区医院,共4个招聘计划。详见《随州市市直事业单位2019年专项公开招聘随军家属岗位表》,下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审核
(一)报名时间、地点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5日--8月1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
报考随州职业技术学院报名地点:随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报考随州市中医医院、随州高新区医院报名地点: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到指定的报名地点现场审核报名。
(二)报考的相关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
2、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报考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3、现场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提供《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交报名表电子档和登记照电子档,登记照电子档为jpg格式,以本人姓名为照片文件名,与报名表填写姓名一致,中间不得有空格),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所要求的其他各类证书原件、复印件(所有证件复印件须经报考者本人亲笔签名)。
(三)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报名开始后,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每日关注报名进展并及时进行审查。
2、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日(如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即为197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3、关于学历学位的说明:《岗位表》中要求的学历学位,为报考本岗位须具备的最低学历学位要求。
(四)发放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于8月21日到随州市军分区政治工作处领取准考证。考生应妥善保管准考证直至办理聘用手续,如遗失准考证将影响招聘的后续工作。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题,内容为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时事、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以及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等方面能力。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9年8月24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按不低于1:2的开考比例核准。达不到1:2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由随州军分区负责通知报考人员调整报考岗位或放弃本次报考。
(三)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通过市人社局网站发布。考生也可直接咨询报考单位。
五、军人综合成绩评定
为突出军人贡献,体现随军家属招聘特色,对公开招聘随军家属设置军人综合成绩。军人综合成绩根据职务、军龄、立功奖励和边远艰苦地区服役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具体评定办法由随州军分区制定。军人综合成绩满分为100份,由随州军分区根据军人综合成绩评定办法评定汇总,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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