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开封市直事业单位招聘248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开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开封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8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涉及28个主管委局68个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共计248人。具体招聘单位、拟招聘专业、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开封市2019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全日制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分别按大专、本科毕业生对待。
(四)年限应符合各专业岗位要求。年龄截止日期以2019年1月1日为准。例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9月1日。例如: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是指截止到2019年9月1日满2年。
(五)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9日9:00至8月21日17:00
报考人员登录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报考信息提交后,系统将自动反馈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的重要依据,请注意保存。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填报信息不一致或弄虚作假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开封市2019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71-22725693。
2.资格初审:2019年8月19日至8月21日
考生报名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在1日内对报考者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在填报信息后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通过资格初审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登记表》,考生须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一份,面试资格确认期间要提供该材料以验证考生报名情况。《报名登记表》打印截止时间2019年8月22日17:00。
3.网上缴费。应试者在资格审查通过后至2019年8月22日17:00前,登陆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30元/科。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请在2019年8月28日9:00至8月30日17:00期间登陆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或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打印本人准考证。
(二)注意事项
1.各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以上。根据招聘单位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委局研究并提出申请,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未按要求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通过资格审查后,于2019年8月22日17:00前到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办理减免费用的手续。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地址:开封市第五大街与职教路交叉口开封技师学院1号楼4楼408房间,联系电话:0371-22725696。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报名登记表》一份;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3.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但进行了网上报名的,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在我市从事“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我市从事省政府购岗计划劳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总分加5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5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请携带有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于2019年8月26日到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6房间(金明广场向北300米康平街1号)提交加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四类服务项目考生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登记表、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审查通过的给予加分,加分人员名单在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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