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德阳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才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0 名(其中:卫生类224名、综合类27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德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dykszx.com、德阳人社服务微信公众号发布):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一)《2019年德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卫生类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2019年德阳市事业单位招聘综合类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表)。
除特别说明外,岗位表中,学历等涉层级的条件,考生为该层级或以上均为层级方面合格,经历等涉数量的条件,考生为该数量或以上均为数量方面合格。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职、非在职人员。报名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效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对于在职人员,招聘资格终审才要求解除原人事劳动关系。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4.35周岁以下(1983年8 月1日至2001年7月31日出生);
5.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考生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考生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都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学籍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人事考试中违纪处于禁考期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6.自考察之日起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
7.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无单位报考同意书的;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它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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