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资格。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在招聘单位或招聘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或招聘主管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由本人亲笔签名的《2019年济南市济阳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019年济南市济阳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2、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
4、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5、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6、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还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出具入伍通知书和《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缴纳面试费70元,并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取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造成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考察招聘人员从事报考岗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考场内设监督席,对面试过程、评分过程进行监督。
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为考察、体检、选择单位范围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
(四)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选择单位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考察、体检阶段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依次递补)。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由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人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体检应在县(区)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除特殊情况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选择单位和聘用
报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编制人员,须按成绩选择单位。考生不能选择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单位。
(一)选择单位。具体招聘单位于选择单位前予以公示。选择单位人员按照所报单位岗位类别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单位,如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选择单位,对笔试成绩仍然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对弃权造成的人员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公示及聘用。报考人员单位确定后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为加强该项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区领导为组长,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济南市济阳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要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区人大、政协、监察部门的直接监督下,严格程序,公开规范操作。为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确保公开、公正,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选择单位、聘用等环节,及时通过网站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在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认真做好招聘工作。在招聘过程中,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不徇私情、秉公办事。招聘过程中行贿受贿、徇私舞弊、干扰招聘工作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择单位、聘用等环节的有关事宜均在济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iyang.gov.cn)上公布,请报名人员保持报名登记表上登记的电话畅通,并随时关注网上招聘信息。
请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拨打咨询电话:
0531-84238960(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31-84215327(区卫生健康局)
0531-84215023(区中医医院)
附件:2019年济阳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济南市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济阳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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