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笔试
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集中在西安进行。
笔试设一科,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基层行政工作能力,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农业发展、农村政策等基层工作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计划在2018年 12月15日上午9:00-11:0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具体考点在准考证上明确,考生提前查阅交通路线,自行前往。
笔试成绩及最低控制分数线计划于2018年12 月24日前公布。笔试成绩(含表彰加分)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由县级组织部通知考生,考生也可以登录省政府门户网查询。
五、表彰加分
(一)表彰加分的条件和分值
村干部在任职期间获得的个人表彰,符合中央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2009年12月30日公布的《关于公布行政等系统中央单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的通告》和《关于公布党群等系统中央单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的通告》,以及陕西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2013年3月14日公布的《关于公布我省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通告》(详见附件3)中所列的有关表彰项目和表彰实施机关的规定的,按所获表彰层级,予以加分。
获得省委、省政府、中央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加8分;
获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表彰的加7分;
获得省级部门(含副省级城市的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加6分。
(二)加分程序
在报名时由考生递交加分申请资料,各县级组织部门进行初审,经市委组织部复核后,上报省委组织部。在规定时限内已提交了加分申请,但在加分公示前未能核实清楚有关问题的,终止加分。
(三)加分认定
对加分人员的情况将在省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予以加分。加分不累计,多次获得表彰或奖励的,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加分值给予加分。所加分值计入笔试成绩,合并为笔试总成绩。
在加分公示前,如我省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有调整的,依据新的项目实施加分。
笔试成绩公布后的各个环节中,对考生放弃进入下一环节和体检不合格的进行递补,其他情形不再递补。
六、面试
按县区分职位,笔试总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的考生人数多于录用计划3倍,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录用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总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考生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按职位排序出现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确定后,在省政府门户网公布各市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笔试总成绩。
面试由省委组织部按照结构化面试方式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查面试人员解决农村等基层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公告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发布,县级组织部门负责通知考生。
面试公告发布前进入面试的人员出现放弃的,可以进行递补。面试公告发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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