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第一部分言语理解与表达 |
第 5 页:第二部分 数量关系 |
第 9 页:第四部分 资料分析 |
第 12 页:第五部分 常识判断 |
第 14 页:参考答案 |
126.D.[解析] 本题考查人文常识。诗经分为风、雅、颂三类。风,是不同地区的地方音乐;雅,是周王朝直辖地区的音乐,即所谓正声雅乐;颂,是宗庙祭祀的舞曲,内容多是歌颂祖先的功业的。所以选择D选项。
127.D.[解析] 本题考查人文常识。被誉为“钢琴之王”的作曲家是弗朗兹·李斯特,因此D项错误,其余各项均正确。所以选择D选项。
128.C.[解析] 本题考查自然地理。天安门广场每日升降国旗的时间是根据北京天文台提供的北京地区太阳出没时间表确定。太阳上缘露出地平线,下缘离开地平线为升旗时间,下缘落入地平线开始至上缘消失为降旗时间,故C项的说法错误。需要特别说明的是D项,在2006年8月24日于布拉格举行的第26届国际天文联会中通过的第5号决议中,冥王星被划为矮行星,并命名为小行星134340号,从太阳系九大行星中被除名。所以现在太阳系只有八颗行星。所以选择C选项。
129.C.[解析] 本题考查刑法和国际法知识。本题中王某所犯罪行是《东京公约》、《海牙公约》和《蒙特利尔公约》等国际公约以及我国《刑法》第121条中所规定的劫持航空器罪。对于(1)在我国登记的航空器内犯本罪;(2)在里面发生犯罪的航空器,在我国领土上降落而嫌疑犯还在该航空器内,(3)在租来时不带机组的航空器内犯有罪行而租机人在我国有主要营业地,或无主要营业地而有永久住所,以上三种罪行行使普遍管辖权或者属地管辖权。因此,我国可依据普遍管辖原则对王某适用中国刑法审判,A项错误,C项正确;另外,此案中被劫持的飞机在我国境内迫降,即犯罪的结果发生在我国领域内,故能依据属地原则适用中国刑法审判,B错误;保护原则是指从保护本国利益出发,凡是侵害本国国家或者公民利益的犯罪,不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也不论犯罪地是在本国领域内还是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国刑法。保护原则显然不是本案对王某进行管辖的依据,D错误。所以选择C选项。
130.C.[解析] 本题考查法理。狭义的法的遵守,也叫守法,指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以法律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依照法律行使权利、权力,履行义务的活动。本题中,《A市日报》刊登的反映某市检察院收受贿赂、玩忽职守的报道严重失实,侵犯了该检察院的名誉权,该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市日报》赔礼道歉,系依法行使民事权利,该行为属于法的遵守,故正确答案为C。A项法的执行,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实施法律的活动;B项法的适用,通常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D项法的解释,是指一定的解释主体根据法定权限和程序,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对法律的含义以及法律所使用的概念、术语等进行进一步说明的活动。所以选择C选项。
131.B.[解析] 本题考查行政法。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71条的规定,原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应当予以赔偿的,在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同时,可以就行政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就行政赔偿部分发回重审。所以选择B选项。
132.B.[解析] 本题考查政策理论。题目以当前的“学习型社会”为背景,通过用一个关于书籍重要性的引言为预设背景,题干以中央领导的讲话为依托,要求学生理解从根本上建设学习型政党的目的。从四个选项看,都是其目的,但是只有B项是根本要求,其它选项都可以归因为保持党的先进性。所以选择B选项。
133.D.[解析] 本题考查政策理论。依法执政是党的基本执政方式,关键在于依法上。而直接能体现出来的只有②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③党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①④是间接体现,因此不合题意,答案为D项。
134.D.[解析] 本题考查生活常识。人的胸围变化是由于呼吸的原因,一般人在呼吸时胸围总会变大、变小,因此大多数人都有胸围差,吸气和呼气时的胸围差可以作为衡量肺活量大小的指标。先让受测者尽力深吸气,记录下吸气终了时的胸围长度;再让受测者尽力深呼气,记录下呼气终了时的胸围长度,两次胸围长度之间的差数即是胸围差。故本题中甲的胸围差是为82-75=7厘米,所以选择D选项。
135.C.[解析] 本题考查生活常识。A选项:水温太高,会使洗衣粉中的酶失去活性,破坏掉有效成分,因此A项错误;B选项:说法过于绝对,为了保证菜的营养有时需用大火,使其不因长时间过热而流失,因此B项错误;D选项:减脂的原理在于人们每天消耗的热量多于吸收的热量,较高强度的锻炼比低强度的训练能消耗更多的热量,因此D项错误。维生素有水溶性维生素和脂溶性维生素两大类。水溶性维生素多存在于蔬菜和水果中,而脂溶性维生素则多存在于脂肪中。因此脂肪摄入量过少,会造成人体内脂溶性维生素缺乏。所以选择C选项。
136.C.[解析] 本题考查行政法。根据我国《行政监察法》第七条的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均设立监察机关负责监察工作。监察机关属于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受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监察机关的双重领导,但监察业务以上级监察机关领导为主。所以选择C选项。
137.B.[解析] 本题考查新颁布和新修订的法律。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七)和修订后的保险法。在“三鹿事件”发生近半年后,备受关注的我国首部《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2月28日以158票赞成、3票反对、4票弃权获高票通过,这部法律就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进行了极有针对性的制度创新,以严防“三鹿事件”重演。所以选择B选项。
138.C.[解析] 本题考查行政法。行政许可是准予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行政许可法》第3条规定: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不适用本法。A选项:是行政机关对于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事项的审批;B选项:结婚登记属于行政机关为确认民事身份关系而进行的登记,不是行政许可;D选项:是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行政机关财务事项的审批,不属于行政许可范围;只有C选项的市建设局批准市公安局办公楼施工的许可属于行政许可法的调整对象,所以选择C选项。
139.C.[解析] 本题考查行政法。对经上级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的,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13条的规定,应由批准机关作为被申请人。本题中县政府征收某村的荒地进行工程建设的具体行政行为事先经过了省政府批准,故应以省政府作为被申请人,所以选择C选项。
140.B.[解析] 本题考查刑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以选择B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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