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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关系考题最困扰考生的就是如何对试题进行快速的解答,因此在考试过程中如何运用一些方法和技巧以节省考试时间就显得尤为重要了。比例倍数特性作为一种解题思想在考试题中能够应用的范围比较广泛,下面就和大家探讨一下比例倍数特性在公考中的应用。
比例倍数关系的核心判定法则:
如果a:b=m:n (m,n互质),那么可以推出a是m的倍数,b是n的倍数。
一般情况下,在考试题目中出现小数、分数、百分数或者倍数的时候我们可以考虑应用比例倍数特性来解题,下面我们通过几道例题来验证一下。
【例1】(2012年421联考-61)某公司三名销售人员2011年的销售业绩如下:甲的销售额是乙和丙销售额的1.5倍,甲和乙的销售是丙的销售额的5倍,已知乙的销售额是56万元,问甲的销售额是?( )
A.140万元B.144万元
C.98万元D.112万元
【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