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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1
高学历青年,由于其所受教育程度较高,对生活的认知有别于其他青年群体。在婚恋及生育观上,其价值取向也呈现出自身的特点,越来越成为社会婚恋生态中引人注目的景观。但是,目前高学历青年这个特殊群体的婚恋状况,尚未引起研究界足够的重视。这不能不说是青年婚恋问题研究上的一个缺憾。进行深入广泛的高学历青年婚恋及生育观的调查研究,不仅对于高学历青年群体的婚育问题具有直接的现实的意义,而且对于国家有关部门相关政策的制定,对于计划生育国策和优生优育政策的研究与实施,也将提供新鲜的可靠的依据。从优生优育的角度来看,高学历青年的婚恋及生育,对中国将来的人口质量的影响十分直接。同时,由于这一群体中有相当比例的知识女性,她们将代表中国女性的未来。因而,研究她们的婚恋及生育观,对于预测中国女性未来婚恋发展走向,也具有特殊的意义。
材料2
通过调查,发现高学历青年婚嫁的动机与前几年相比较发生了一些变化。大部分青年不再愿意过“快乐单身汉”的生活,88%的人愿意结婚。认为“婚姻在人的一生中占有非常重要位置”的占42%,认为“重要”的占54%,认为“结婚非常好”的占31%,认为“与单身或独身相比还是结婚好”的占38%。即使不愿意结婚的人中,其原因,也主要是没有意中人,而不是根本就不想结婚。这部分人占70%。由此可见,在高学历青年中,渴望结婚的人数日益增多。结婚的目的也由以经济条件为主的功利型向情感联系型回归,有59%的青年结婚的目的是为了感情联系,看重生理吸引和经济因素的均占10%,看重生育的占9.7%,希望婚姻浪漫的占8%,希望离开父母小两口独立生活的占3.3%。这组数据说明,传统的以家庭为本的婚姻观让位于以个人感情幸福美满为本的独立自主婚姻观,情感的满足成为婚姻的第一要素。而对于晚婚,他们显得尴尬和无奈。他们希望结婚的年龄在22-25岁之间,但80%的人却在25-30岁结婚,晚婚的原因除了无合适对象外,主要是本人还处在学习阶段。按照教育部关于在校生不允许结婚的规定,他们在结婚和学习之间只好无奈地选择了后者。当问及对晚婚所持的态度时,32%的高学历青年认为晚婚“不好”,26%的认为“好”,42%的认为“说不清”。总之晚婚给高学历青年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尤其是对女博士研究生、女硕士研究生的婚姻影响更大。她们即使在校勉强结婚却又无法生育,晚婚又晚育给她们的身心带来了比较沉重的心理和实际的负担。学习影响了她们择偶,学习又影响了她们的正常生育,她们的婚姻状况不仅成为她们个人的精神负担,而且也会使他们的家长和社会担忧。高学历青年的婚恋问题已不单单是她们的“个人问题”而是应当引起人们普遍关心的社会问题。
在择偶方面,高学历青年与其他青年的标准也大相径庭。其他青年择偶方面主要考虑的因素是对方的经济状况与人品,而高学历青年则更看重对方的人品与职业。在调查中发现:有40.6%的人看重这一点,有31.4%的人看重外貌与人品,看重外貌与人品外加风趣与幽默的为22.1%,要求学历相当的占2.6%,而看重金钱与人品或外貌与金钱的,分别仅占1.5%和1.8%。金钱在择偶条件中显然不居主要地位。有相当大的一部分人甚至对金钱完全抱无所谓的态度。高学历青年具有较高的择偶自主权。他们双方有59.7%是在学校认识的。初婚主要由自己决定的占58%,父母包办的仅占2%。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他们初婚前,有46.8%的人从未谈过恋爱,42%的人谈过1次,谈过2次以上的占10.6%。他们大多数恋爱时间较长,3年以上的占55.3%。初婚年龄为25-30岁的占80%以上。较之于其他青年群体,高学历青年的择偶过程更加文明、平等、自由。究其原因:经济比较独立,具有较高的鉴别能力,心理和生理也更加成熟。相对而言,他们的成婚率较高,婚姻较为稳定,有过离婚念头的占15%,没有的占77.5%,说不清的占7.5%,而实际离婚率仅为1.3%,明显低于其他青年群体的比例。
在婚姻观方面,高学历青年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浪漫与随意。相反地,他们在婚恋问题上还是比较严肃谨慎的。在对待试婚问题上,持反对态度的占38.4%,持赞同态度的占8.2%,持无所谓态度的占53.4%。42.1%的人认为现在同居现象已相当普遍,认为同居者的动机是双方情投意合的占31.6%,是为了满足生理需要的占21.5%,是追求新潮的占5.1%,说不清的占41.8%。对婚外恋的态度,反对的占76.6%,表示理解的占19.1%,赞同的为0,不理解的占4.3%。这和前些年的“学历越高,越能理解和赞同婚外恋”的情况完全不同。有93.3%的人认为婚外恋肯定会对婚姻产生负面影响,认为一旦自己的生活中出现第三者离婚便在所难免的占85.1%。以上数据表明,高学历青年具有较强的道德意识,凡不符合道德规范的,即使是一种普遍现象也要抵制,在独身和性观念方面他们都抱有比较宽容的态度。对于“独身是个人行为”、“独身而不禁欲”、“婚前性行为”、“只要双方相爱就可以发生性行为”等,绝大多数都表示可以赞同。
自从2001年高考取消“未婚,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的规定后,报考普通高校者年龄不限、婚否不限,随着一系列高等教育体制改革政策的出台和高考条件的放宽,媒体上关于在校大学生能否结婚的争论不断出现,由此又派生出一个问题:女大学生、女研究生在学习期间是否可以结婚和生育。这些中国女性未来的代表,她们的生育问题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关注。调查中发现,93%的人不愿意成为不生育族,生育的目的选择较多的依次是“组成完整的家庭”、“带来快乐与爱”、“取悦父母”、“维系夫妻关系”、“传宗接代”等,目前拒绝生育的主要原因依次是“牵扯精力”(占25.4%)、“影响工作和学习”(占16.7%)、“经济能力有限”(占18.6%)、“影响二人感情世界”(占13.6%)等。她们大多认为生育的年龄25-30岁最佳。这组数据说明高学历青年生育的目的完全不同于传统的观念,符合现代婚姻的模式:爱情—经济—生育,他们拒绝生育并不是不想要孩子,而是因为学习和工作的压力以及有关规定的限制,迫使他们不得不暂时放弃生育的权利。调查中还发现一种新的生育动向:79.5%的人认为一对夫妇有两个孩子较为合适,如果国家政策不允许生二胎,有近4成的人考虑到国外去生育。他们相信他们的孩子智商肯定高于自己(占63.3%),对孩子的最高学历的期望值依次是博士(占45.5%)、硕士(占31.8%)、博士后(占15.8%)、大学(占6.8%)。这一动向否定了前几年在高学历青年中流行“丁克(不生育族)家庭”的说法,而且对国家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提出了一个不容忽视的新问题。
材料3
1990年国家教委(现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在校大学生不允许谈恋爱。可是实际上大学校园却是一块滋生爱情的肥沃的、理想的土壤。大学校园里集中了情窦初开、充满激情、充满幻想的少男少女,是爱情产生的高发地带。虽然各学校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疏堵,但这丝毫也没有影响在风光旖旎的大学校园里照样上演着的一幕幕爱情故事。大学生到底该不该谈恋爱?大学生有没有爱的权利?关于这一类问题的争论从来就没有停止过。2001年高考政策的放宽,取消了“未婚,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的限制,这是我国教育制度的一个转变,向着终身教育迈进了一步。但同时关于确立和维护大学生的恋爱、甚至结婚的权利的问题又重新开始争论起来。这是一个十分严肃的问题,必须做出明确回答,不能回避或含糊,而且不能拖延。一方认为,既然已婚者都可以上大学,根据我国的民法、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在校大学生不仅应该有情爱、性爱的权利,而且应该有结婚的权利,应该赋予大学生以婚姻自由权;另一方认为,允许已婚者到高校学习,是让人人都有一个更新知识、增长智慧的机会,与允许高校在校生结婚不可同日而语,凡是在校生,包括已婚者都应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仍要遵守“大学生守则”。我们认为,这两种观点似乎都有些偏颇,教育部门既然在大的方面都有所改变,为什么就不能根据实际情况修改现行的管理规定?是否可以根据学校的性质、学生的具体情况做出既符合法律又有利于学生成长的规定?是否可以将规定制定得灵活一些,留有可以变通的余地?是否可以将《高校管理规定》中的“擅自结婚的作退学处理”改为“在校生一般不提倡结婚,凡结婚者可向校方提出申请,由校方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而定”?我们认为,这样的修改可能会既有利于学校的管理,又有利于学生具体问题的解决,也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学生完成学业。
材料4
大学校园不允许恋爱与结婚,但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对北京市高校大学生恋爱观的调查中看到,近6成的大学生有过恋爱经历,,已发生过“婚前性行为”的占14.1%,而且逐年呈上升趋势。近年来,大学生在校外租房同居的现象越来越多,占28%。他们要把自己的爱情付诸实践,用他们的话说,就是“誓将爱情进行到底”。大学生恋爱以及婚前性行为是教育部门所不允许的。可是,这时的大学生在生理和心理上都已成熟,性的要求也自然而然地产生。在大学生那里,生理、心理需要和性道德之间又存在着巨大的心理分裂,就是说,“不允许”和“实际存在”之间有着很大的矛盾。大学生在这样的环境下只能偷偷地释放和宣泄着他们的情感需要。可想而知,他们在恋爱过程中的心态是何等的复杂。在这种情况下,大学生心理浮躁,情绪不稳,盲听盲从,求神拜佛,人格分裂,性压抑或性变态,甚至导致犯罪。同时,他们的性保健意识相对薄弱,影响了他们身体的健康。正如许多女大学生所说,现在与家长没时间也难有共同语言交流,而学校辅导员根本不管这些课堂背后的“女孩心事”,科学可信的心理咨询业务又极少。面对大学生目前实际存在着的不正常的婚恋现象,也曾有人提出过一些具体的办法来,诸如“设立校方监督热线”,“杀一儆百”,在学校“购置安全套发放机”等。所有这些都向我们的教育部门,向社会提出了一个尖锐的问题:如何解决学校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之间的矛盾?如何建立符合现代教育体系的大学生婚恋守则?如何对大学生的心理、生活、学习进行积极引导?是维护教育部门和学校的规定而压制大学生的情感需求还是满足这种情感需求而修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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