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制度像一堵无形的墙,在人口流动的时代,它阻碍人们迁徙的步履;在追求平等的时代,它将人贴上身份的标签、分为三六九等;在崇尚公平的时代,它按照户籍身份分配着公共资源。它不仅把城乡切割为二元结构,而且催生出大都市与中小城市、沿海城市与内地城市的“泛二元化”的格局。
如果说户籍制度与传统的乡土中国不谋而合,那么在今天这个流动时代,户籍制度已经与改革发展的大势格格不入。“北京人大学”、“知识不是力量,沪籍才有分量”的行为艺术,“同样为城市纳税,为什么待遇不同”的追问,还有医疗资源、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吁请,突破户籍限制、呼唤公平正义的诉求日益强烈。改革的动力不仅在此,更来源于政府推动经济发展的需要。流动人口为城市发展效犬马之力,却在城市利益分配中居于边缘,这种“流动人口红利”正在逐渐耗尽。“用脚投票”的劳动力漂移让地方政府认识到,只有逐渐突破户籍壁垒,公共资源更多地向流动人口倾斜,才能真正留住流动人口,实现“以劳引资”。
户籍制度改革意味着打破既定利益格局,稍有风吹草动,不同的利益群体之间就会形成激辩。就拿异地高考来说,“京籍”与“非京籍”的利益冲突不容回避,如何平衡不同的利益诉求,避免零和游戏导致矛盾激化,改革者需要走钢丝般的审慎与智慧。
可见,户籍制度改革首当其冲应当做好顶层设计。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这应当成为户籍制度改革细则的宏观指导。其次应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断粘附于户籍上的利益脐带,在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实现一体化,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同时要实行户籍制度改革与土地制度改革联动,推动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多样化流转,保证农民获得土地流转收益。最后,应使用量化打分制度激励流动人口转户,以综合积分排名激励农民工取得落户资格,平稳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一个有活力的国家,不会让户籍标签定义一个人的成败得失;一个有希望的社会,不会让户籍壁垒掠夺一个人的平等机会。正义曾经被这样描述过:在机会平等的各种条件下,使所有的职位向所有人开放。理想状态虽不能至,但我们仍然应该心向往之,朝着户籍改革的方向,一步一个脚印,一步一个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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