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农村信用社员工队伍建设,进一步整合员工队伍结构,提高员工队伍素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决定公开招聘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为劳务派遣制员工,充实到我县农村信用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30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和劳动用工形式
(一)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认同农信社企业文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3.具有吃苦耐劳精神,以及较强的事业心和进取心,服从安排;
4.户籍不限;
5.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6岁(含)以下(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6.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0周岁(含)以下(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7.博士研究生放宽至32周岁(含)以下(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8.取得法律执业资格证、注册会计师资格证可放宽至30周岁(含)以下(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总成绩加2分;
9.对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的人员(含贵阳市“一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服务期满的人员),报名时提供由省“引导办”或省“项目办”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后,年龄可放宽到28周岁以内(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面试成绩加2分。
(三)用工形式。
1.招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为劳务派遣制员工;
2. 取得法律执业资格证、注册会计师资格证者,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为劳动合同制员工。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解除合同、辞退、除名、责令辞职等人员;
3.有“黄、赌、毒”劣迹、污点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