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笔试。笔试时间定为2013年4月14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笔试总分为12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考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科合并为一套试卷。公共科目考试范围参照《湖南省2013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执行,另外增加写作内容;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为经济、金融和财会等知识。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编印任何复习资料,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笔试考点设在长沙,具体以准考证载明的信息为准。
3、面试。面试人选分男、女性别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县(市、区)确定。
4、划定录取分数线。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综合成绩。分男、女性别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录取分数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5、考察。实行等额考察,达到录取分数线的人选才能列入考察对象。
6、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5〕31号)和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7〕202号)执行。对色盲、手指残缺等明显不适合金融从业的情形,经办事处(含市级联社)认可,界定为体检不合格。体检医院由行社临时指定。
7、补录。若有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以进行补录。补录时,优先考虑信用社所需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和专长。
8、公示。拟聘人选由省联社公招办统一在湖南领导人才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若公示期内反映的问题与招聘条件不符或有自动放弃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9、审批。拟录人员由行社按省联社有关要求审批,但须经办事处汇总报省联社公招办事前备案。
10、聘用。按省联社有关要求办理审批手续后,由行社聘用。
(四)招聘去向及待遇
新聘业务员在符合亲属回避和内控制度的前提下,一律安排到基层信用社网点工作,不得进入行社及以上机关工作,且系统内不得跨县(市、区)调动。
新聘业务员全部实行劳动合同制。新聘业务员的工资和待遇由行社根据省联社有关规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