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存款计息的一般规定
1.单位活期存款的利息一般采取按季定期结息的办法。单位定期存款的利息采取利随本清的方法。
2.利息计算的基本公式:利息=本金×存期×利率
其中:⑴存款本金是以元为单位,元以下不计息。⑵存期是从款项存入之日起,算至支付的前一日止,即"算头不算尾"。⑶存款利率一般分为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三种,它们之间的换算是年利率除以12为月利率,月利率除以30为日利率,依次类推。⑷计息结果保留到分位,分位以下四舍五入。
二、单位活期存款利息的计算
银行对单位活期存款的计息采取按季结息的办法,以每季末月20日为结息日,次日列账。计息期按实际天数计算,从上季末月21日至本季末月20 日。计息采用按日累加存款余额,累加的存款余额为计息积数,用计息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出存款利息。存期内如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按结息日挂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未到结息日清户的,按清户日挂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计息的具体方法有余额表计息和账页计算两种。
1.余额表计息法
该方法适用于存款余额变动频繁的存款账户。采用该方法计息是每日营业终了,将各计息分户账的最后余额按户抄列在余额表内。当日未发生收付业务,根据上一日的最后余额填列。按季结息时,在结息日当天,将余额表上的各户余额,从上季度结息日后第一天(21日)起,加总至本季度结息日(20日)止,得出累计计息积数,再乘以日利率,即可得出各户本季应付利息数。如遇记账日期与起息日期不同,或错账冲正涉及利息时,应根据其发生额和天数,算出应加或应减积数,填入余额表相关栏内进行调整。
如教材表1-14所示业务,其利息计算为:
利息=5 160 800×(0.6‰÷30)=103.22元。
2.账页计息法
该方法适用于存取款次数不多的存款户。采用这种方法,一般使用乙种账页。当发生资金收付时,按上次最后余额乘以该余额的实存日数即为积数,并直接填入账页上的"日数"和"积数"栏内,日数的计算是从上一次记账日期算至本次记账日期的前一日为止。如更换账页,应将累计积数过入新账页第一行的上半栏内,待结息日营业终了,再计算出本季的累计天数和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即得出应付利息。
如教材表2-3 利息=486 000×(0.6‰÷30)=9.72(元)
三、单位定期存款利息的计算
单位定期存款的利息计算采取利随本清的办法,即在支取本金时计付利息。存期按对年、对月、对日计算,对年按360天计算,对月按30天计算,零头天数按实际天数计算。单位定期存款到期支取,按存入日挂牌公告的利率计息,利随本清,遇有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单位定期存款全部提前支取,应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单位定期存款部分提前支取时,若剩余部分不低于起存金额,则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对剩余部分应开具新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其利率为原存款日挂牌公告的同档次定期存款利率;若剩余部分不足起存金额,则应对该笔定期存款予以全部支取,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单位定期存款逾期支取,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例2-1:某单位存入银行一笔定期存款20万元,期限1年,月利率1.875‰,9日25日到期,该单位于10月9日来行支取,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为0.6‰,其利息计算为:
到期利息=200 000×12×1.875‰=4 500.00(元)
逾期利息=200 000×14×(0.6‰÷30)=56.00(元)
该笔存款应付利息为4 556.00(元)
四、单位存款利息的核算
商业银行所有存款应按月(季)预提应付利息。各分支机构实际支付利息时,直接计入当期成本。月(季)末由一级分行从预提的应付利息中列支。
㈠预提应付利息的核算
一级分行根据大机数据资料,集中计提应付利息时,填制转账借、贷方传票各一联办理转账。其会计分录为:
借:利息支出--单位定期(或活期)存款利息支出户
贷:应付利息--单位定期(或活期)利息户
㈡支付存款利息的核算
1.分支机构实际支付利息的处理
各分支机构实际支付利息时,直接计入当期成本。
单位活期存款于结息日批量结息的,应编制利息清单三联,第一联贷方传票,第二联借方传票,第三联送存款单位。其会计分录为:
借:利息支出--单位活期存款利息支出户
贷:单位活期存款--××单位活期存款户
单位存款单户结息的,银行应填制利息凭证三联或以存款证实书代转账借方传票,另编特种转账借方传票一联,贷方传票二联办理转账。其会计分录同上。
2.一级分行冲减利息支出的处理
各县级支行将辖内实际列支的利息支出每月(季)末汇总上报一级分行,由一级分行等额从预提的应付利息中列支。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利息--单位定期(或活期)利息户
贷:利息支出--单位定期(或活期)存款利息支出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