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考试、考察进行选拔。经组织、人社、教育、团委等有关部门资格审查通过,考试、考察、体检合格后,研究确定选调名单,并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 2011年4月15日—4月30日。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选调条件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内蒙古人才网(网址:www.nmgrc.com)报名系统,分类别进行网上报名。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上传近期蓝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待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选调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按“服务基层大学生”,应届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往届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类别,如实、准确地在网上报名系统逐项填写《报名登记表》内容,并缴纳50元报名费。因填写内容不详或填写失误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在准考证上注明,报考人员随时注意查询内蒙古人才网上的相关信息和通知。
(二)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初审和人工复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上初审:由工作人员审查考生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内容,对于符合要求的考生,在网上发放《准考证》,由考生本人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在笔试、面试中作为考生身份有效证明,请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人工复审: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人工‘复审,考生携带《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在指定地点,由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集中对考生学历、学位、身份证(户口)以及学校、单位出具有关学籍、政治面貌、服务基层情况、奖励情况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为原件)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所空名额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
进入面试的考生,在资格复审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收取参加面试人员考务费每人100元。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可凭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考生,可凭低保卡(复印件),免缴考务费用。
资格审查贯穿报名、考察和录用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并将情况反馈考生所在单位、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考试
报考人员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于5月8日—12日下载打印《准考证》,持《准考证》参加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的选调生选拔考试。考试分笔试、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定于5月15日(星期日上午)8:00—12:00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30%、公共基础知识占20%、申论占50%的比例加权笔试成绩。“服务基层大学生”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2分。笔试结束后,分类别按进入面试人选与考录名额3︰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划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同时在内蒙古人才网上公布。
2、面试。时间安排在6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在内蒙古人才网上通知)。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人社厅统一组织命题,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现场应变、语言表达等基本能力。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试成绩,分类别按照进入考察人选与考录名额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并在内蒙古人才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