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00分。申论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100分。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部分。
申论是测查从事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的考试科目,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试卷由注意事项、给定资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组成。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5月20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30—17:00 申论
本次考试在合肥市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
笔试后,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50%加权计算笔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
省委组织部根据面试人选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2:1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的人选。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各市委组织部和有关高校党委组织部负责报考资格复审,将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与报名时提交的照片和信息进行认真核对,防止和查处作弊行为。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因报考资格不符等原因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经省委组织部同意后,从同职位笔试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并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
面试人选应于5月30日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供报考资格审查表(经所在院系党组织审核盖章),以及党籍证明(注明何年何月何日召开支部大会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何年何月何日转为中共正式党员,加盖院系党组织公章),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何种职务,加盖高校相关部门公章),“三好学生”(“三好研究生”)、二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在复印件上加盖高校相关部门公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在复印件上加盖高校相关部门公章)等相关证明材料。基层项目人员提供报考资格审查表(经项目县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以及党籍证明(注明何年何月何日召开支部大会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何年何月何日转为中共正式党员,加盖项目县级主管部门公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在复印件上加盖项目县级主管部门公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在复印件上加盖项目县级主管部门公章)等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复审所需的报考资格审查表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下载打印。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送高校党委组织部复审,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送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39号,省委大院北楼一楼,电话:0551-2609726,邮编:230001)复审,基层项目人员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市委组织部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为5月30日9:00至5月31日16:00。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选应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用(70元/人)。已经审核确认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运用基本理论、政策法规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心理素质。
面试后,按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加权计算考试综合成绩。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确定。
(五)体检和考察
省委组织部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确定各职位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各市委组织部和有关高校党委组织部负责体检和考察工作,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职位人选缺额的,经省委组织部同意后,从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应在当地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医院应出具“合格”或不“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作进一步审查,确认其报名信息是否真实、完整、规范。
(六)公示和分配
省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安徽先锋网上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服务单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确定为安徽省选调生录用对象。
选调生一律分配到有空编的乡镇(街道)机关和开发区管委会等基层单位。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由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按照全省总体分配方案统一派遣到市委组织部;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由高校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派遣到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档案随转、户口随迁,地址:合肥市金寨路188号省人大院内,邮编:230022,电话:0551-5205272;组织关系转到安徽省直工委组织部),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按照全省总体分配方案调整改派到市委组织部;基层项目人员直接到市委组织部报到,市委组织部协调办理档案转递、户口迁移、组织关系转移等手续。拒不服从组织分配或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其选调生录用资格。
附件:1、省外重点高校名单
2、应届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表
3、基层项目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公务员局
2012年4月14日
附件: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