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吉林省公安厅长白山公安局人民警察职位及各市(州)公安局(选调)基层公安机关选拔大学毕业生职位的各位考生:
现就体能测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人员范围:
以下考生在网上资格初审合格后,按本通知要求参加吉林省公安厅组织的体能测试:
1、报考吉林省公安厅长白山公安局的全体考生;
2、报考长春市公安局(选调)、吉林市公安局(选调)、四平市公安局(选调)、辽源市公安局(选调)、通化市公安局(选调)、白山市公安局(选调)、白城市公安局(选调)、延边州公安局(选调)和松原市公安局(选调)“基层公安机关选拔大学毕业生职位”的全体考生。
二、时间:
2012年8月11日8:30至16:00。
三、地点:
长春公安干部学校,G102公路(长吉北线)1077号。
四、体能测试所需证件及物品:
参加体能测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表》以及运动鞋、运动服。
五、注意事项:
(一)对身体素质达不到规定体能测试标准的考生,可以不到现场参加体能测试,按照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二)因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须在测试前提出,否则因参加体能测试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三)在体能测试过程中,考生感觉本人身体不适的,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提出,终止体能测试,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四)考生在参加体能测试期间,要保管好随身物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保持良好秩序,不得使用通讯工具,不得带领陪同人员进入测试场地。
(五)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能测试的,视为体能测试不通过。
六、由于现场有多个招考单位同时进行体能测试,请上述考生在体能测试现场到“吉林省公安厅体能测试点”指示牌处集合。
吉林省公安厅
二〇一二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