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前,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2012年江西省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中公开选拔选调生考试资格复审表》(见附件2),已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已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编制人员的考生,还须提供“近2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的书面证明。由各设区市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对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拔过程始终。
考试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各设区市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选拔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名单。如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名单。体检名单报省里统一在报名网站公布。
5、体检和考察。体检由各设区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对象名单报省里统一在报名网站公布。考察由各设区市委组织部负责。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突出重视实绩的导向,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时要调阅、审查考察对象的档案,听取现工作单位以及原任职村干部群众的意见,对考察对象进行客观评价,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结束后,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对考察情况进行集体研究,作出考察结论,报省委组织部审定。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和录用。体检、考察结束后,各设区市从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都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里统一在报名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录用的选调生由各设区市委组织部负责派遣到乡镇工作。各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及时做好档案转接等有关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队伍建设的意见》(赣组字〔2012〕57号)的规定,选调生分配到乡镇工作后,须继续到村(社区)工作2至3年,其中优秀的纳入后备干部队伍,工作满2年后经组织考核优秀,可享受副科级待遇。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可能出现的任何以所谓命题组、专家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0791—86240680、86242466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91—8831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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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2012年江西省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中公开选拔选调生名额分配表
2.2012年江西省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中公开选拔选调生考试资格复审表
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公务员局
2012年10月30日
附件1
2012年江西省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中公开选拔选调生名额分配表
设区市 |
名额 |
南昌 |
8 |
九江 |
11 |
景德镇 |
3 |
萍乡 |
4 |
新余 |
3 |
鹰潭 |
2 |
赣州 |
19 |
宜春 |
13 |
上饶 |
13 |
吉安 |
14 |
抚州 |
10 |
合计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