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考察: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合计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察。
7、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由省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8、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海南党建网(网址:http://www.hainandj.com)上进行公示。
9、分配
拟录用人员严格按招考职位、招考职位人数进行分配。报考同一职位的,在招考职位人数内,由拟录用人选按其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高低排序,依次自主选择所分配的市县。如报考海口等市县乡镇选调生1职位的有32个名额,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第1的拟录用人员,可以自主选择海口市、儋州市、万宁市或澄迈县中的任意一个市县;然后再由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第2、3……的拟录用人员依次自主选择,直至选完海口市、儋州市、万宁市、澄迈县32个名额。
自主选择分配市县时,如出现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在前的优先;如笔试成绩排名再出现相同的,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排名在前的优先。
选调生由省委组织部统一招录,并分配到各县(市、区),再由县(市、区)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乡镇任职。
被录用的选调生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如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录用资格。
10、初任培训:选调生上岗前,集中进行初任培训,主要系统学习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理论,了解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掌握基层工作方法,进一步明确任务责任,尽快实现角色转换,以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三、咨询电话
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0898—65371866(办公);0898—65220911(传真)。
附件1:海南省2013年招录选调生职位表
201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