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志愿到基层服务,服从组织分配。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3、截止2013年9月30日,须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3月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3月5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以及相关规定。
6、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或三好学生的表彰。
7、“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截止2013年3月5日应在服务地服务满12个月及以上、“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人员聘用期间必须在村工作,同时应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2013年3月5日前经正式选举担任且至今担任村委会主任、副主任。
8、“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截止2013年3月5日在乡(镇)基层单位服务满12个月及以上(根据有关工作要求和服务性质,参加团中央西部计划基层青年工作,开发性金融、基层法院、检察院专项志愿服务行动的志愿者,服务单位放宽至县级及以下),同时应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2013年3月5日前经正式选举担任且至今担任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其中抽调到省内各级项目管理办公室工作的志愿者联络员,截止2013年3月5日须在乡(镇)基层单位服务满12个月。
9、选调到基层法院的不受上述6、7、8条的限制,但须为法学(法律)类专业毕业生,非法学(法律)类专业毕业生必须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C类及以上证书。
10、选调到基层检察院的不受上述6、7、8条的限制,但必须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C类及以上证书。其中,选调到南明区、云岩区、白云区、乌当区、花溪区、观山湖区、红花岗区、钟山区、西秀区、七星关区、碧江区、凯里市、都匀市、兴义市检察院的须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A类证书。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录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