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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党政干部队伍源头建设,优化结构,提高素质,根据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招录对象和名额
(一)招录对象
1.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 2013年毕业且当年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生;
3. 在广西服务期满或服务时间满2年以上、考核称职(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项目是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城区、街道党建工作组织员”等项目。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期或服务时间计算,以2013年3月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招录名额
2013年全区计划招录选调生557名。具体招录职位详见附件1。
二、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报考资格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大学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院(系)以上党组织、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或班委会中担任过学生干部,且任职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3)获得院(系)以上“三好学生”。
(三)报考年龄:本科毕业生28周岁以下(1984年3月6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77年3月6日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