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录对象和名额
(一)招录对象
1.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 2013年毕业且当年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生;
3. 在广西服务期满或服务时间满2年以上、考核称职(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项目是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城区、街道党建工作组织员”等项目。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期或服务时间计算,以2013年3月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招录名额
2013年全区计划招录选调生557名。具体招录职位详见附件1。
二、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报考资格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大学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院(系)以上党组织、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或班委会中担任过学生干部,且任职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3)获得院(系)以上“三好学生”。
(三)报考年龄:本科毕业生28周岁以下(1984年3月6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77年3月6日以后出生)。
三、特别注意
“985工程”高校毕业生既可选择报考面向“985工程”高校毕业生招录的职位,也可选择报考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招录的职位。
学历、学位条件设置为“本科、学士”或“研究生、硕士”的职位,仅限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应届硕士研究生报考;设置为“本科以上、学士以上”或“研究生、硕士以上”的职位,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或硕士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但同时要符合该职位的相关资格条件。
报考限制民族条件职位的高校毕业生,一经录用,须与招录机关签订连续工作五年的服务协议。
已录用或曾录用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