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复审
省委组织部根据职位招考计划的规定比例(职位面试人选与招考计划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的人选。招考计划为6人以上的,按2: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考计划为4-5人的按10人确定面试人选,招考计划为3人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对资格条件相同、因招考人数较多而拆分成两个以上的有关职位划定统一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选不足时通过调剂从有关职位笔试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补充人选。调剂职位及调剂相关事宜通过安徽先锋网面向社会公布。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须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供报考资格审查表、党籍证明、学生干部任职证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二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服务基层人员提供报考资格审查表、党籍证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报考资格审查表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下载打印,应届毕业生经所在院系党组织审核盖章,服务基层人员经所在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党籍证明、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按照规定式样填写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复审,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将相关证明材料(报考资格审查表须加盖高校党委组织部公章)报送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39号,省委大院北楼一楼,电话:0551-62609726,邮编:230001)复审,服务基层人员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市委组织部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为5月6日9:00至5月8日16:00。各资格审查单位按照职位报考资格条件的要求,认真核验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与报名时提交的照片和信息,防止和查处作弊行为。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因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等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选应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用(70元/人),已经审核确认的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人际沟通、应急处置等能力。
面试定于5月18日-19日在合肥市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后,按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加权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并在安徽先锋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