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公务员局,各省管普通本科院校:
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是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源头工程”,是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全面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拓宽基层干部来源渠道、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长远战略意义。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有关精神,结合河南实际,2013年继续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的有关要求和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严格标准,保证质量,选调有志于从事基层工作并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县乡培养锻炼,建立来自基层一线的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链,为各级党政机关选调公务员、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丰富人才资源。
二、选调数量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数量
根据《2009—2020年河南省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要求,2013年计划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400名左右,其中:服务农村基层高校毕业生280名左右,应届毕业生120名左右。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1。
(二)选调对象
1、服务农村基层的高校毕业生。我省目前在岗、截止2012年12月31日连续计算任职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 “大学生村干部”,及我省招募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且于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者均应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大专以上学历。
2、2013年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定向、委培生除外)。报考者必须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班级以上学生干部且连续1年以上,或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被评为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实行不同学制的研究生,于2012年下半年毕业的可以报考,2013年下半年毕业的不能报考。
(三)选调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与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能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工作实践能力强,务实肯干,勇于创新,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文字综合和沟通表达能力。
3、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品行端正,甘于吃苦,具有服务基层、奉献基层的远大志向。
4、学习成绩优良,按时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5、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6、应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为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和服务农村基层的高校毕业生为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7、博士研究生应符合报考省辖市的选调专业意向。
8、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