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审核与确认
1、资格审核。各市(州)委组织部按报考职位相关要求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核。
2、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考者于2013年4月16日至4月25日在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进行报名确认并缴纳笔试报名费100元。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操作方法请阅读湖北人事考试网的确认须知)。
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在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城市低保家庭大学生和农村特困大学生,可凭有关证明材料在笔试时退还报名费。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确认的考生请于2013年 4月29日9:00至5月4日17:00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组织笔试
省委组织部于2013年5月5日统一组织2013年湖北省选调生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时间一天,考试科目主要为《综合知识》及国家公务员考试通用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笔试结束后,分职位按照计划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划线排序。如该职位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则相应减少该职位招录人数,并相应增加同一市(州)其他职位招录计划和进入面试人数。
(七)资格复审
面试前,省委组织部组织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选调条件或未经学校、单位推荐的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湖北人事考试网公布。
(八)组织面试
面试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面试时间约在5月下旬。面试时,每位参加面试考生需缴纳面试费用50元(城市低保家庭大学生和农村特困大学生可凭有关证明免缴),具体事项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
(九)公示、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最后得分,并按照计划选调人数与考察对象1:1.5的比例分别确定各职位考察对象人选。所有考试成绩和入围下一阶段人员名单均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公示。
在公示的基础上,由各市(州)委组织部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按录取人数1:1的比例统一组织有关对象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审批与录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由各市(州)委组织部提出拟录用人选名单,并在网上予以公布。毕业时未同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不予录用。
在选调计划内,因本人放弃及身体等原因出现缺额的,由招录机关从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中择优确定递补人员。
选调生录取名单在网上公布后,本人不得另找工作单位,并须按规定时间报到(考上研究生的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改派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对无故自行放弃选调生录取资格的人选,不得办理改派或调档手续。
对于确定录取的选调生,省委组织部于2013年7月集中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由各市(州)委组织部根据有关规定和选调生个人情况安排到乡镇(街道)等基层单位工作。
经审批录用的选调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进行公务员登记,具有公务员身份。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27-12333;
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办公室:027-87234304;
湖北省人事考试院:027-87710491。
附件:
1、《2013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计划及职位表》
2、《2013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高校应届毕业生)
3、《2013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4、《2013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汇总表》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 北 省 教 育 厅
201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