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wyat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学历| 高考 中考 考研 自考 成考 外语| 四六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资格| 公务员 报关员 银行 证券 司法 导游 教师 计算机| 等考 软考
工程|一建 二建 造价师 监理师 咨询师 安全师 结构师 估价师 造价员 会计| 会计证 会计职称 注会 经济师 税务师 医学| 卫生资格 医师 药师 [更多]
十三、其他事项
(一)选调生一经录用,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否则,取消选调生、公务员身份,5年内不允许参加公务员考录。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选调任何阶段和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给予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考试辅导用书及辅导培训班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四)本简章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1—4811623、4812330(传真)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