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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 充 通 知
现就《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选调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简章》有关内容作出如下补充通知:
一、第二部分“选调范围”
1、“2013年7月毕业”,更改为“2013年1月至7月毕业”。
2、“不含定向培养应届毕业生”,更改为“不含定向到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旗县(市、区)和有关系统、部门、单位,以及定向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定向培养应届毕业生。”
二、第四部分“报名”
1、“985”、“211”院校毕业生不能报考第四类。
2、非中共党员学生,具备院(系)级及以上的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中的一个条件即可报名。
3、《登记表》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一处324房间,邮编010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