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组织考察。省内院校考生,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进行考察;省外院校考生,委托所在院校组织人事部门或学生工作部门进行考察;四类人员由各州市地委组织部负责考察。
(七)公示、确定人选、培训。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根据公示情况,确定选调人员,集中进行岗前培训。
(八)录(聘)用和派遣。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选调生的公务员录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省编办按照派遣计划下达周转编制,并实行编制专项管理。着眼于优化藏区干部队伍结构和加快年轻干部培养锻炼步伐,选调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分配到青南地区乡镇机关和乡镇事业单位工作。
四、工作纪律及有关要求
(一)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防止不正之风。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录用等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告,笔试、面试环节邀请省纪委派员全程监督并公布监督电话,确保选调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二)选调生全部安排到基层一线工作,两年内不得调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实行一年试用期,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任职定级,不合格的取消选调生资格。
(三)各有关单位、各院校党委组织部门要坚持原则、把握条件、严格程序、认真遴选,真正把品学兼优的大学生推荐上来。各州市地和县市区委组织部要切实履行对选调生的培养管理职责,认真做好选调生的接收安排和日常教育管理工作,严格要求、加强培养、放手使用,使选调生在基层健康成长。
五、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2013年6月17日至28日。
(二)报名方式:
1、应届毕业生
省内院校应届毕业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校学生就业指导机构审核,校党委组织部门遴选,填写《青海省2013年选调生登记表(应届毕业生)》、《青海省2013年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应届毕业生)》(一式3份,名册需提供Excel文档电子版。表样可在公告网站下载,下同),于6月28日前由各校统一报省委组织部干部五处。
省外院校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本人或委托人,携带经校党委组织部门同意推荐并盖章的《青海省2013年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应届毕业生)》、《青海省2013年选调生登记表(应届毕业生)》等本公告所要求的相关报名材料,到西宁宾馆(西宁市七一路348号)4号楼4411、4412房间报名。
2、四类人员: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进行初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人员,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团省委进行初审;“特岗教师计划”人员,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省教育厅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填写《青海省2013年选调生登记表(四类人员)》、《青海省2013年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四类人员)》(一式3份,名册需提供Excel文档电子版),于6月24日前由各初审单位统一报省委组织部干部五处。
3、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统一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1份;
(2)本人近期同版小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8张(不含报名表应贴照片);
(3)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有关奖励证书等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各1份。四类人员需同时提供任职(或聘书)原件及复印件。
联系单位: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干部五处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七一路346号
邮政编码:810000
联系电话:0971—8464411、8464412
传 真:0971—8452320
E-mail:qhgbw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