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您好,
根据上海市2015年度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划定的各类别笔试合格分数线,您已进入面试名单。现就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安排
1、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2、面试地点:北京高校考生面试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委党校1号楼(北京市朝阳区静安庄一区4号,近地铁10号线三元桥站),非北京高校考生面试地点为上海市税务干部学校(上海市闸北区共康路51号,近地铁1号线共康路站)。
3、面试时间:北京高校考生面试时间为4月12日,非北京高校考生面试时间为4月16日-17日。
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请于8:00前到达面试地点,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请于12:30前到达面试地点。请妥善安排时间,准时参加面试。
二、有关注意事项
1、考生请于4月10日(周五)下午17:00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考生进行面试确认后,上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时,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笔试准考证,《上海市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登记表》,以及报名信息中填写获得荣誉称号或奖学金的有关证明(复印件即可)。
考生对提供的证件、资料等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3、考生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考察人选,一般实行差额考察。面试成绩与考察名单在报名网站公布。
联系咨询电话:021-24022547、021-24021507。
中共上海市组织部
上海市公务员局
201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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