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
本次选调生考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复习用书。考生凭准考证和法定身份证件参加选调生考试。选调生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笔试包括综合知识和申论两科,考察应试人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能,满分为200分,笔试合格线为12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审查合格并已经缴费(或已办理了低保、特困减免考试考务费手续)的考生可登陆报名缴费网址,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时间:2016年1月20日8:00开始至1月22日18:00结束。
笔试时间为2016年1月23日一天,具体时间、地点等见《笔试准考证》。
面试阶段考试包括结构化面谈和专业测试,其中结构化面谈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各选调单位组织实施。每个职位的选调计划数与进入面试的人选之比按1∶3确定(不足1∶3的,笔试合格者可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指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录用。
面试时间为2016年3月12日。
需要进行专业测试的,由选调单位根据录用职位的要求,确定测试的内容和方法,成绩不计入最终考试成绩。
笔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成绩,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出现进入体检人数超出选调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考试成绩可登陆报名缴费网址或向各选调单位查询。
七、体检、考察
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选调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自愿放弃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由选调单位确定是否依次递补)。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体检操作手册统一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各有关高校(单位)给予相应的配合协助。
八、录用接收
拟录用人员由选调单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在选调生招录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政治面貌、选调单位、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所在工作单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选调生人选公示无异议,经审批后,发放《选调生通知书》。本市高校考生的《选调生通知书》由各有关高校发放,其他考生的《选调生通知书》由各选调单位发放。待选调生正式毕业,及时办理有关派遣手续和录用审批手续。
监督、政策咨询电话:022-83606326
报名、考务咨询电话:022-12333
网络咨询电话:022-23314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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