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24日8:00至2017年1月5日12:00。考生登陆河北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点击“2017河北省定向招录选调生专题”进行报名。
考生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后,通过系统内“报名表下载”功能,打印《河北省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信息不得改动,如需修改《报名表》信息,须通过报名系统修改后重新下载打印。《报名表》经所在院(系)党组织、学校就业中心审核盖章后,制作成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文档内容及盖章应清晰可辨,大小控制在2M以内),在系统中上传后提交审核。
特别提示:
(1)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网上报名须使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用户名”。登录报名系统后可填报信息、选择报考职位,提交审核。“用户名”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以修改,请务必准确牢记。
(3)请按照《报名表》中相关内容如实填写,并上传小二寸近期电子彩色照片(蓝底、正面、免冠、jpg格式,30K以下),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5日18:00。对提交审核的考生,各设区市委组织部一般要在24小时内完成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审查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原因,补充或修改信息并重新盖章后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填报信息将不能再修改。
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进入下一阶段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7年1月9日9:00至1月11日17: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