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19年选调生优选计划公告(北京大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我省干部队伍结构,储备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后备力量和工作骨干,为我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前列,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走在前列,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提供有力支持,山东省定于2019年继续实施选调生优选计划,面向北京大学等高校定向选调一批优秀应届毕业生,充实到省、市直机关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数量
全省共计划选调435名。其中,面向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专额定向选调60名。具体选调职位计划见《山东省2019年选调生优选计划专额定向职位表》(附后),实际职位计划以网上报名时考试报名平台公告为准。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好,有为国家为人民为社会奉献的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品学兼优,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较强的组织和实践能力。
(三)北京大学2019年应届毕业生。截至2019年7月31日,年满18周岁(2001年7月31日以前出生)。其中,大学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3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本科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硕士、博士研究生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
选调高校中与本校(校本部)招生代码不一致的其他校区,以及选调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等,均不列入选调范围。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在大学就读期间,担任过班长、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校级社团团(会)长等,担任上述职务时间需半年以上;
3、在定向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选调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八)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各种处分处理的人员,或有《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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