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为张家口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招录60名事业编制人员,招录条件及程序如下:
一、招录计划
共计60名,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45名,退役士兵15名。所有招录生源限本市(含县区)户籍,且符合其他招录条件。人员性别全部为男性。在45名全日制专科以上招录计划中:招录物理专业2名(报考职位代码:xtj001),化学专业2名(报考职位代码:xtj002),心理学专业2名(报考职位代码:xtj003),英语专业2名(报考职位代码:xtj004)、法医学专业3名(报考职位代码:xtj005),计算机专业8名(报考职位代码:xtj006),通讯技术专业2名(报考职位代码:xtj007),其他26名不设专业限制(报考职位代码:xtj008),15名退役士兵报考职位代码为xtj009。
二、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退役士兵年龄均在25周岁以下(1986年1月及以后出生),退役士兵须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5、招录人员须符合人事部、公安部颁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有关规定,身高不低于1.75米,双眼裸视视力均在4.8以上,体重符合规定标准。并具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工作要求的体能素质。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2006年—2011年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职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在读的非2011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6、具有法律规定其他情形的人员;
除上述情形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也不得报名:
1、有违法或违反党政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的。
2、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3、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三、招录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用现场本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8月4日—8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地点设在张家口市人才市场一楼(桥西区西坝岗街55号)。报名时,应提供本人户籍簿、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退伍证等证件,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填写一式两份《报考张家口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事业编制人员资格审查表》及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6张,缴纳报名费100元。
(二)考试
1、15名退役士兵招录程序:
为选拔一批业务精、素质高、适合从事特警工作的人员,采取警务技能考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设立公共科目(必考科目)为三公里越野:成绩14′以内,引体向上:12个以上。选考科目:射击及攀登任选一项
射击科目(枪型任选一种):
(1)手枪25米精度射击
枪型:五四、六四、九二任选;成绩:5发子弹40环以上
(2)100米狙击步枪射击
枪型:八八、八五任选;成绩:10发子弹成绩90环以上
(3)50米胸环靶长枪射击
枪型:九五步枪、七九微冲;成绩:10发子弹成绩90环以上
攀登:13米高无依靠抓大绳攀登;成绩:20秒以内。
警务技能考试合格,且符合其他招录条件人员进入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以警务技能考试通知单为准,警务技能测试结束现场公布成绩,笔试程序及有关事项参照全日制大专以上招录程序进行。考生最终录取成绩在警务技能考试合格的基础上以笔试成绩为准,末位出现并列时,警务技能考试成绩优秀者录用。
2、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人员招录程序
(1)笔试:命题范围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通知单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考试范围参考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在网上发布的《公共科目考试大纲》。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3: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体能测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试。
(2) 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组织实施,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测试标准及方式参照网上公布的2011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以上三项体能测试结果全部合格后,才能进入面试;体能测试不合格人员,直接淘汰。体能测试时间以体能测试通知单确定时间为准。
3、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按照《河北省国家公务员招用面试实施细则》进行,面试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各位考官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
报考同一个职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个别招录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职位,采取蛇型分组法合理分组、分配招录名额。每场面试前,每组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在体能测试合格的基础上,根据录用计划和笔试、面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如出现并列,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又相同,测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测试成绩还相同,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
考生最终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和政审
公布体检人员名单。在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上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空腹到指定地点集合进行体检。体检的组织方法、程序和要求,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规定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如有不合格的,或发现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报招录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政审。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政审如有不合格的,由市公安局提出依次递补意见,报招录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四)录用
对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招录人员,在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没有问题后,履行录用手续。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