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12年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高速公路人民警察(公务员)考试时间为:
2012年9月15日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012年9月15日 14:00-16:30 申论
2012年9月15日 17:00-18:00 公安基础知识
于2012年9月9日9:30时前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如公安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与上述时间不符,请重新打印准考证。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九月九日
【笔试】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由省公务员局负责组织。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专业科目为《公安专业基础知识》。每科独立成卷,每科满分为100分。
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40%+公安专业基础知识成绩×20%。
公共科目及专业科目笔试时间拟定于2012年9月15日。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以《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参考。
更多详情,请查看《2012年黑龙江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人民警察考录公告》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严格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用。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负责组织。
1、公共科目笔试
报考一般性职位的人员只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
2、专业科目考试
(1)报考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特殊职位的人员,需分别参加《公安专业基础知识》、《检察专业基础知识》、《审判专业基础知识》、《监狱劳教专业基础知识》等专业科目笔试考试。专业科目每科满分为100分。其成绩纳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计算。
(2)报考涉密等部门特殊职位的人员,需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
3、笔试总成绩计算
(1)一般职位考生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
(2)参加公检法司专业科目考试的考生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申论成绩×2+专业科目考试成绩)×40%
(3)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考生的笔试总成绩计算办法另行确定。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以《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参考。专业科目考试范围以网上公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4、笔试时间及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定于2012年4月21日;
专业科目笔试时间定于2012年4月22日。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5、笔试分数线确定
笔试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对县乡机关及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