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方法和内容
(一)本次考试分笔试、面试。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法理学》。《考试大纲》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http://www.spta.gov.cn/)以及上海政法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二)笔试时间定于2012年3月24日(周六)。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付费的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的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笔试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录人数三倍的比例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如果报考人数不足,将根据招录职位数与报考人员数的情况,对招录人数作适当调整。
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4月11日(周三)10:00起,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查询。
(四)笔试成绩合格进入面试的考生参加由上海市司法局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包括结构化面试、心理测试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有关精神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