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内容:申论(占笔试总成绩的4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总成绩的40%)、计算机应用(占笔试总成绩的20%)。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笔试结束后,报考公安和监狱职位的考生,需进行体能测试;报考藏汉双语职位的考生,需进行藏语言能力测试。体能测试或藏语言能力测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空缺的面试名额,按所在职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考察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考录资格,按该职位的考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2年9月15日—16日。考试日期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本次考试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由相关部门认可的与公务员录用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都属误导报考人员,请广大考生切勿上当受骗。
更多详情,请查看《2012年青海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考试招录公告》
1、笔试内容:申论(占笔试成绩4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成绩40%)、计算机应用(占笔试成绩20%)。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报考藏(蒙)汉两种语言和语言文字职位的,进入该职位前三名的考生,在面试之前进行民族语言测试,民族语言测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空缺的面试名额,按所在职位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参加民族语言能力测试。报考藏(蒙)汉两种语言文字职位的考生,笔试《申论》第二问必须用职位要求的民族语言文字答题,否则不计分,按未达到职位要求处理,取消其考录资格。体检、考察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考录资格,按该职位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2年4月21日—22日。考试日期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