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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页:高速公路交通警察 |
第 2 页: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招录 |
第 3 页:面向社会招录 |
《2012年陕西高速公路交通警察考试录用公告》
【录用计划与招考条件】
根据工作需要,为全省各市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大队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务员)135名。具体职位详见《陕西省2012年统一考试录用高速公路交通警察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3年11月25日至1994年11月25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和体检特殊标准;
6.具有全日制警官院校警察类专业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范围对象
报考的范围对象为全日制警官院校的警察类专业毕业生。
(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因个人重大过失被辞退或取消录用资格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未经批准自行离职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曾在各级公务员录用考试中作弊或自2007年以来参加各级机关公务员考试被认定填报虚假信息等仍属取消报名资格期限内的人员,不准许报名。
2.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人民警察其它情形的人员,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考范围对象和基本条件的人员,不准许报名。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用人单位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应当回避情形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