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科目
公共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科。
报考人员还需加试《心理测评》。
《申论》为主观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100分。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全客观题,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100分。
《心理测评》为全客观题,考试时限为50分钟。
二、笔试方式
笔试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三、笔试内容
(一)《申论》
主要通过应试人员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应试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分析概括能力、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
申论材料通常涉及某一个或某几个特定的社会问题或社会现象,要求应试人员能够准确理解材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全面分析问题所涉及的各个方面,并能在把握材料精神的基础上,概括材料的相关内容,提炼材料的主旨,形成并提出自己的观点、思路或解决方案,并准确流畅地用文字表达出来。
(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主要测查应试人员从事国家机关工作必须具备的潜能。
测查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四部分。
1、言语理解与表达
主要测查应试人员运用文字的能力,其中包括准确、得体地遣词用字;从语法、语气、语义等方面对有关句子作出正确判断;概括归纳短文的中心、主旨;对短文隐含信息的合理推断;对比较复杂观点或概念的准确理解,根据短文判断作者的态度、意图、倾向、目的等。
2、数量关系
主要测查应试人员对基本数量关系的理解能力、数学运算能力,对数字排列顺序或排列规律的掌握,对数学运算方法、策略的运用能力等。
3、判断推理
主要测查应试人员对客观事物及其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其中包括对词语、图形、概念、短文等材料的理解、比较、判断、演绎、归纳、综合等。
4、资料分析
主要测查应试人员对各种形式的统计资料(包括文字、图形和表格等)进行正确理解、计算、分析、比较、判断、处理的能力。
四、作答要求
(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心理测评》
应试人员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作答在题本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无效。答题卡上的“姓名”、“准考证号”栏,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准考证号”下面对应的信息点,用2B铅笔涂黑。
应试人员务必携带的文具有: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和卷(削)笔刀。
(二)《申论》
应试人员必须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在专用答题纸指定题号的指定位置内作答,用铅笔作答或在非指定位置内作答的一律无效。答题不得使用涂改液。答题纸上的“姓名”和“准考证号”栏,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准考证号”下面对应的信息点,用2B铅笔涂黑。
应试人员务必携带的文具有: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和卷(削)笔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