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参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2012年9月15日上午测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测试申论。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更多详情,请查看《2012年河南公务员统一考试录用简章》
【考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考试范围参考本次发布的《河南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紧缺职位公务员笔试科目考试大纲》。
2012年6月30日上午测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测试申论。
笔试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可根据笔试情况划定最低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录用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组织现有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者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拟录用职位特点,也可采取其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面试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和地点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省公务员局网站、河南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1、在职人员、其他社会人员、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其中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2、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资格确认时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缺考、作弊或者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三)专业测试
根据拟录用职位的专业要求,对部分职位的报考人员进行专业测试,满分100分。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根据专业测试情况划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专业测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四)不进行专业测试的职位,应试者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进行专业测试的职位,应试者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