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行政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太原市行政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安类)体能测评工作定于2012年6月7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对象
按照公务员招录的有关规定,报考太原市公安局职位的按规定需进行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的5倍比例确定(笔试合格人数不足的按实有达线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附后。
二、报到时间、地点
2012年6月7日上午6:30前:太原市公安局科员1、科员2、科员3、科员4、科员5、科员9、科员11职位
2012年6月7日上午9:00前:太原市公安局科员12、科员13、科员14、科员15、科员16职位
2012年6月7日下午14:30前:太原市公安局科员6、科员7、科员8、科员10、科员17、科员18职位
地点:太原市万柏林文体中心(和平北路237号,西宫西北角)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评实施规则附后。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太原市万柏林文体中心报到,凡迟到30分钟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纪律,服从管理。体能测评期间不得请假离开测评场地,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测评场地,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
(三)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测评次数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四)本次体能测评不安排复测、补测。考生应自行调整身体状况,不得在测评时以身体不适或其他原因提出缓测。
(五)考生自备运动衣、运动鞋,禁止穿跑鞋。
(六)体能测评成绩当日现场张榜公布。
咨询电话:太原市公务员管理局 2020088
太原市公安局 6570087
附件:附件
太原市公务员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