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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证件审核】
1、8月1日后,考生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统一在石家庄市市区进行,笔试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2、8月4日上午进行笔试。8:00—9:30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10:00一12:00进行《申论》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满分为200分。考试范围可参考《河北省2012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3、8月15日,考生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是否进入证件审核、证件审核地点(证件审核地点同时在各设区市网站公布)。确定进入证件审核考生的比例是:
“特技类”、“治安类”职位,笔试总成绩在本职位名次排在招录计划3倍以内的考生进入证件审核,3倍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专业类”职位,笔试总成绩在本职位名次排在招录计划5倍以内的考生进入证件审核,5倍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
4、证件审核。8月17日、18日8:00-12:00,13:30-17:30,考生本人到指定地点进行证件审核。考生须出具的证件是:按照职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特殊技能有关证书及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考录资格,发现严重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责任;符合条件的进入以下程序的测试。
特别提示:“特技类”“专业类”“治安类”三类考生在证件审核后,在以下将要进行的测评、测试的程序、方法和地点有所不同,请考生注意按照自己所报考的职位类别参加。
更多详情,请查看《2012年河北人民警察职位考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