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公务员局研究决定,2012年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时间定于2012年12月2日进行。具体笔试时间为:8时00分至9时30分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或《农村工作常识》(《街道工作常识》)考试;10时00分至12时00分进行《申论》考试。
关于顺延2012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时间的公告
参加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的各位考生:
为确保2012年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招录考试的顺利进行,给广大考生提供更多的报考公务员机会,经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公务员局研究决定,将2012年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时间顺延至2012年11月份进行,有关打印准考证以及笔试具体时间将于10月下旬在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lgwy.net)上公布。因此,报名阶段的截止时间整体向后顺延三天,即:①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7日至8月17日14时30分。其中,报考公安、林业公安、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及特殊专业职位的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12日16时30分;体能测试的截止时间为8月15日16时30分;未能通过人民警察体能测试及特殊职位专业考试的考生,8月16日至17日可改报其他职位。②资格审核已通过且报名人数未达到1:3开考比例职位的考生改报时间为8月18日8时30分至16时30分。③缴费及确认时间截至8月19日16时30分。各位考生要保持手机畅通,不要变更手机号码,及时关注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发布的有关招考信息。
特此公告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公务员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日
【考试】
考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专业考试和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采取分级考试的形式进行。报考省直、市州直机关(含长春市所辖区)和选调生职位的考试级别为甲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甲)、《申论》(甲)。报考县(市、区)机关(含垂直管理系统)、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及省和市(州)直驻本级政府所在地之外县(市)机关(单位)的考试级别为乙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乙)、《申论》(乙)。其中报考乡镇机关录用优秀村干部和街道办事处录用优秀居委会干部职位的考生,考试级别为丙级,笔试科目为《申论》(丙)和《农村工作常识》或《街道工作常识》。笔试考点设置在市州政府所在地。
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机关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参加《申论》科目考试时,可以使用所报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文字答卷。
本次考试各级公务员主管机关和考试机构,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复习大纲在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可免费下载。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2年9月15日。具体安排为:
8: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或《农村工作常识》(《街道工作常识》)
10:00——12:00 《申论》
笔试考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或钢笔、2B铅笔和橡皮。
(二)专业考试与面试
公共科目笔试各科满分均为100分,总分满分为200分,及格线为120分。各招录部门在公共科目笔试及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照录用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招录职位参加专业考试人选。如考生成绩总分相同,依次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农村工作常识》或《街道工作常识》成绩高者优先;如各科成绩均相同,一并进入专业考试或面试。
在专业考试或面试前三天招录部门要对参加专业考试或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按招录公告和职位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等原件。必要时资格复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档案。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报市州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后取消专业考试或面试人选资格,记录公务员报考诚信档案,并在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国家或我省统一选派、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已报考了服务基层项目职位的人员,请于面试前携带本人服务合同原件、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和服务期满的考核材料及本人身份证,送交招录部门进行资格条件复审。
省直党群部门、法院和检察院选调生的面试组织工作,由省委组织部负责;省直政府部门、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的面试组织工作,由省公务员局负责;市州以下机关空编招录职位及公安、林业公安等机关带编招录职位的面试组织工作,由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报考职位笔试为甲级的考生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法进行面试;报考职位笔试为乙级、丙级的考生采用结构化面谈法进行面试。报考选调生职位的考生面试方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法进行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
(三)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面试成绩三部分计算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30%、20%、50%即:折算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别30分、20分、50分;不需要组织专业考试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即:折算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分别为50分);乡镇机关录用优秀村干部和街道办事处录用优秀居委会干部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即:折算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分别为40分、60分)。计算考生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