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首都公安工作发展和加强首都公安队伍建设的需要,经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2012年北京市公安局拟从应届毕业生中招录急需的专业人才,补充到特警队伍。欢迎有志投身首都特警工作的应届毕业生积极报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范围
(一)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北京生源专科及以上2012年应届毕业生。
(二)北京地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北京生源本科及以上2012年毕业并取得相关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且须符合进京审批条件。
二、基本条件
(一)政治可靠,无不良记录,志愿从事公安工作。
(二)达到人民警察招录考试的各项合格线。
(三)通过录用人民警察的心理测试、体能测试、体检(特殊岗位还需要符合特警体能测试和体检标准),并能够按时限要求完成政审且政审合格。(相关体检标准、体能测试标准见附件1-4)
三、招录职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此次招录共设公安执法类(一)、(二)、(三)等3类职位,招收200人。具体情况是:
(一)公安执法类(一)职位(防暴处突职位):150人,其中女性3人,定向补充特警总队。承担特警防暴处突岗位职责。具体要求:
1.具备体育特长,并能通过特警体能和体检测试。
2.曾患有骨、关节、滑囊、韧带等方面运动损伤及静脉曲张者要求提前说明。
3.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报名表发送邮箱:swat_wang3@126.com
联系人联系电话:王兆光、宋京京,80730032、80730036
(二)公安执法类(二)职位(防爆安检职位):20人,不限男女。承担防爆安检岗位职责。具体要求:
1.在校表现优秀,责任心强,政治素质高、身体素质好,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奉献精神。
2.限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专业、核工程与核技术专业、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生物医学及公安类、管理类等相关专业。
3.年龄在29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报名表发送邮箱:swat_wang3@126.com
联系人联系电话:王兆光、宋京京,80730032、80730036
(三)公安执法类(三)职位(文艺、体育职位):30人,不限男女。承担促进公安文化、体育建设职责。具体要求:
1.包括管乐、打击乐、钢琴、表演和播音主持专业;声乐表演、影视戏剧、音乐剧表演;乒乓球、羽毛球、篮球、游泳等文体人才。
2.文艺类人才应为艺术类院校(专业)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能较好地独立完成音乐作品演唱或演奏,具有较强的作品试唱或试奏能力;乐器演奏人员应有在校期间一年以上的乐队经验;主持人和影视戏剧表演人员应是播音或影视戏剧、音乐剧表演,以及具备表演播音特长的毕业生。
3.专项体育人才需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等级证书,具有省级(含)以上专业队运动经历。
4. 年龄在29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报名表发送邮箱:shijugonghui@163.com
联系人联系电话:陈涛、王仁光、李小北,83577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