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录程序
(一)发布招录公告。
(二)接受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
(三)组织体能测试、心理测试、体检、面试或专业测试、政审等各项测试。每项测试结束后,结果不再另行通知,如未接到通知参加下一环节测试的,即被淘汰。
(四)组织通过测试人员参加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公务员考试。考试内容为北京市公务员考试相关内容和公安专业知识,公安专业知识考试范围请参照《公安基础知识》(公安部政治部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版)。
(五)在通过公务员考试并政审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各职位拟录用人数,分别按公务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公安执法类一职位中的女性单独排名),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
2012年8月27日至2012年8月29日(三天)
上午 9:30—11:30
下午13:00—16:00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地点
地点:中国音乐学院音乐厅(朝阳区安翔路1号)
(三)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需携带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201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北京地区院校毕业生须提供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统一印制的2012届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推荐表项目需填写完整,须学校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北京生源还需携带户口本原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一份,以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学生处出具的生源地证明(需加盖出具部门公章)原件。
5.报考公安执法类(三)职位的考生,还需携带相关特殊专业类职位所需的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
注:准备参加现场报名的应届毕业生看到公告后,下载《北京市公安局招录人民警察报名表》(见附件5),如实详细填写报名表(每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职位),粘贴报名者本人1寸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版照片(分辨率为宽400×高533),文件名由两部分组成“报考职位+姓名”。填写后于2012年8月26日前,将报名表的电子版发到本人意向报考职位指定的电子邮箱,考生发送邮件时,请将邮件设置自动回复功能(8月26日前在网上提交报名表的,还需于8月27、28、29日到招录职位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各项考试、测试合格并被我局录取后,将由市局统一分配,报名者须服从组织统一分配。
报名咨询时间:工作日 上午09:00—11:00 下午14:00—17:00
其他招录事宜,我们将不定期的在我局对外网站(网址:http://www.bjgaj.gov.cn)“招录信息专栏”中发布消息,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
注:在我局招录全过程中,如毕业生已与其他就业单位签定就业协议,我局将立即取消该生的录用资格。
附件1: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附件2: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附件3:北京市公安局特警队员体能及身体素质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
附件5: 《北京市公安局招录人民警察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