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wyj_2323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学历| 高考 中考 考研 自考 成考 外语| 四六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资格| 公务员 报关员 银行 证券 司法 导游 教师 计算机| 等考 软考
工程|一建 二建 造价师 监理师 咨询师 安全师 结构师 估价师 造价员 会计| 会计证 会计职称 注会 经济师 税务师 医学| 卫生资格 医师 药师 [更多]
根据《2012年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高速公路人民警察(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规定,为切实做好本次招考面试人选资格确认工作,现将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确认范围
根据笔试总成绩和有关规定,按招考计划人数3倍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的名次、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为参加资格确认人选。
二、确认时间、地点
确认时间:10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确认地点:绥芬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22室(绥芬河市北山政府楼)
联系电话:0453-3988751
三、考生须提供的相关材料
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与网上报名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职位要求其他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与网上报名一致的照片1张。
四、确认相关要求
1、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必须本人按指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如无特殊原因,不在指定时间内参加资格确认者,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2、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其他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考生本人须在资格确认表上签字,并依次进行递补。
绥芬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