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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2年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高速公路人民警察(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现就报考绥化市各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公务员)职位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时间
2012年10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二、地点
绥化市人才市场(中兴东大街66号)。
三、参加资格确认的范围及要求
(一)参加资格确认的范围。报考绥化市各级公安机关职位(具体代码为:2101—01、02;2102—01至06)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的名次,按招考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为参加资格确认人选。
(二)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必须本人按指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如无特殊原因,不在指定时间参加资格确认将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三)考生需携带的材料。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毕业证、准考证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四)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其它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可视情况依次进行递补。
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在看到本通知后,务必于2012年10月8日下午17:00前主动与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联系一次。联系电话:0455—8388252、8388251。
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二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