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江西省2013年度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
笔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江西省2013年度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人社发〔2012〕94号),为做好江西省2013年度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笔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区、考点设置
全省设11个考区。具体考务工作由设区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点、考场按人事考试标准设置。
请各地按照《江西省2013年度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笔试考务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笔试时间和科目
笔试定于2012年12月8日-9日举行,具体安排为:
12月8日下午
15:00-16:30 《人民警察专业基础知识》
12月9日全天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 《申论》
《人民警察专业基础知识》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作答,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做答,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申论》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用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作答,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及规定禁止携带的物品进入考场。持有效身份证以外的证件者不得进入考场。
《人民警察专业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不另配发草稿纸;《申论》科目所用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回收。
三、报名信息传送
考试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前规则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另行下发。
网上报名结束后,省人事考试中心将下发统计数据至各考区,各考区接收报名数据后,于11月20日前将考点、考场设置情况报省人事考试中心,省人事考试中心于11月26日前下发考场数据。
四、考点、考场管理
江西省2013年度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工作是我省进一步加大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完善人民警察选拔机制的重要举措。本次考试时间紧、要求高、社会高度关注,各地公务员录用管理部门及考试机构务必高度重视,按照人事考试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制订详细的考务工作计划,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实现任务、时间、标准三落实,确保考试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各地要高度重视考试实施中的组织管理工作,切实做好监考人员、巡考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培训,明确工作职责和操作要求,按照《江西省2013年度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笔试时间安排、操作要求及主要步骤》(附件2),认真做好巡考、监考及相关考务工作。
考前,各地要打印好带照片的考场座次表,供考场监考人员核查考生身份;考试期间,要严格执行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的规定;考试结束后,要认真清点试卷(题本)、答题卡,准确无误后,按有关文件规定装订密封,并由监考人员(或核验人员)在密封条上签字。
各地要切实为考生提供规范、便捷、高效的服务,要充分发挥巡考人员在考试实施过程中监督、检查作用,确保监考不出问题,要做到每个考场都有巡考人员负责,每名巡考人员所负责的考场数不多于5个,要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过程实行全程监督。
五、试卷接收、运送、保管
各地于12月6日统一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试卷。试卷接收、运送和保管注意事项见试卷管理要求(附件3)。
考试结束后,各地须派专人专车于12月10日下午3时前将考后试卷及答题卡送达省人事考试中心。
六、有关事项
笔试期间各地考试部门须安排专人值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省人事考试中心值班电话:0791-88312352、15170460945。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2年1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江西省2013年度统一考试录用
人民警察笔试考务工作计划
时 间 |
内 容 | |
11月20日前 |
各考区向省人事考试中心报送考点、考场设置 | |
11月26日前 |
下发考试数据 | |
12月6日 |
各考区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试卷 | |
12月8日 |
笔试专业科目 |
15:00-16:30《人民警察专业基础知识》 |
12月9日 |
笔试公共科目 |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 《申论》 |
12月10日
下午3点前 |
各考区将考后试卷及答题卡送至省人事考试中心 |
附件2:江西省2013年度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笔试时间安排、操作要求及主要步骤
附件3:试卷管理要求